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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十二律師任國家公證人昨獲頒委託書為期三年
03/09/18 Friday

【澳門日報】第二批中國委託公證人(澳門)新增委託頒證儀式昨日在北京司法部舉行,十二名本澳律師獲中國委託公證人並獲授委託書。

  本澳十二名律師鄺玉球、李煥江、馮璦琳、周笑銀、潘愛儀、鄧永恆、郭穎玫、胡秀環、陳華強、李金月、莫綺玲及梁澤波,成為第二批中國委託公證人(澳門)。頒證儀式昨日上午十時半在北京國家司法部會議室舉行,由司法部副部長熊選國頒發委託書並致詞。熊選國指出,希望廣大委託公證人始終堅持“一國兩制”方針和基本法,愛國愛澳,依法、規範、誠信地提供品質優、信譽高的公證服務,努力為國家以及澳門的繁榮穩定貢獻力量。中國法律服務(澳門)公司總經理梁剛亦在儀式上講話。

  根據《內地與澳門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有關規定,經審查合格,國家司法部新增委託第二批十二名澳門律師為中國委託公證人(澳門),可在內地從事相關服務,為期三年。

  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法律司副司長奚俊堅,澳門中聯辦法律部部長殷洪浩,司法部律師公證工作指導司司長周院生、港澳事務辦公室副主任尹雪梅,中華全國律師協會秘書長韓秀桃及中國公證協會秘書長曹陽等出席了頒授儀式。

  本文載於"2018年03月08日澳門日報 B8 澳聞"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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